高邮“四项制度”严格大学生村官长效管理

2013-05-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近期,高邮市出台文件,严格“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长效管理。


  一是严格在村工作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聘任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本职工作之余,适当参与乡镇、园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乡镇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借调使用,如需配合乡镇中心工作或安排上挂锻炼,超过两周以上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


  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分别报村(社区)、乡镇或组织部门批准同意。大学生村官脱岗、擅自离职达到一定期限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予以解聘。对乡镇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三是严格基层走访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结合实际工作定期走访群众,了解村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走访对象每月不低于10户,并在工作记实手册中详细记载。市委组织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工作情况。


  四是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工作、学习、生活中涉及显著成绩、重大失误、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事项,必须及时向乡镇及市委组织部报告。大学生村官请假参加各种招考,外出期间与乡镇的联系每周不少于一次。需要辞职的,应及时与乡镇党委组织科说明情况,并在接到录用通知时(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乡镇党委确认签章后,报市组织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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