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3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江苏检验检疫系统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职位要求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或职称为副高以上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为总体要求,具体查看发布的各职位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3日接受报名。4月4日,对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补充调剂报名。
2、报名方式:在江苏检验检疫局人员招录报名系统进行(将于报名时在江苏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sciq.gov.cn开放)。
3、考试费用:100元/人,主要用于笔试。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相关事宜在报名系统中另行通知)。
4、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应对注册后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即某一职位若报名人数低于3人的,并经调剂后仍达不到3人的,不得开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职称为副高以上的职位没有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由江苏检验检疫局在南京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及主要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材料写作》两门。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语言基础知识与公文处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9日08:30至10:00 《综合知识》
10:30至12:00 《材料写作》
地点:将于考试前在江苏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sciq.gov.cn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占50%,《材料写作》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学历学位要求为博研的或职称为副高以上的职位,开考人数不足3人的,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sciq.gov.cn人员招录”专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实验室岗位加试操作技能面试)。
2、面试成绩计算:实验室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操作技能面试成绩占30%;其它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计算。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1份;②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3);③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有关职位要求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有 关职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⑦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⑧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如社会在职人员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江苏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可在面试后进入体检或考察时补提供。
《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到江苏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sciq.gov.cn“人员招录”专栏下载。
4、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3日。地点: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名单)从高到低的顺 序,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体检时间4月25日。体检费用:300元/人,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5月13日前,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江苏检验检疫局党组研究,确定各招聘单位聘用人员。
根据《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苏检人[2003]134号)要求,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转移和人事代理手续。若聘用人员系社会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为检验检疫在编正式职工,列事业编制,发放检验检疫制服。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25-52345101
单位网址:www.jsciq.gov.cn人员招录”专栏“
报名网址:将于报名时在江苏检验检疫局网站开放
交流博客:http://jsciqrsc.blog.sohu.com(发布最新消息)
二 ○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