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

2013-06-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快我市民政事业规范化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东台市救助管理站、东台市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台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
东台市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须为男性。
4、所学专业须为社会工作、法律类、公共管理类和中文、文秘类。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台市民政局办公室(永康路27号)。联系人:王厚来。
⑵预约报名。外地考生可电话联系报名。联系电话:0515—85211410;传真号码:0515—86031760。
3、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⑵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⑶预约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到东台人事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给报名机构审核。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本科生)或考核通知书(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优先考核聘用。
四、考试考核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考核方式
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采取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
本科生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考核时间见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
2、考试考核内容
本科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应用写作。
面试、考核均为结构化面谈。
3、实施办法
首先组织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在达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在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聘用后,根据剩余岗位情况组织本科生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剩余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剩余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聘用手续(2011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5211410,85212617,也可登陆东台人事网(www.dtrs.gov.cn)、东台民政网(www.dtmz.gov.cn)查询。
本简章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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