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靖江市2010年公开招聘75名教师简章

2013-06-2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
(1)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靖江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
(2)2008、2009届未在本市教育系统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靖江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
(3)2008年至2010年三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机械、焊接专业毕业生。
(4)2008年至2010年三年内毕业的靖江市生源(户籍)硕士研究生。
2.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3.报考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0届毕业生待认定,机械、焊接专业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种类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种类本学科及其以下种类本学科的学校岗位。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学科除外)。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经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康宁路78号,教育局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2010届毕业生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08、2009届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2010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中专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学科,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不分学校类型。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校类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类型和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毕业生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其家庭所在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0年5月26日(上午8:3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于2010年5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学校类型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带进),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硕士研究生的笔试成绩达该学科笔试平均成绩即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等专业毕业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加试,说课、专业加试满分各为50分,面试时一并进行。面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面试费100元/人。
考生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和附加分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其中附加分包括:⑴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加2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不重复加分。⑵硕士研究生毕业加5分。⑶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非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三级证书(非计算机专业)各加1分。⑷省批准的参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期满一年的师范类毕业生加1分。涉及附加分计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提交审核。
综合成绩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负责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于2010年7月4日-5日到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或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替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学科报考者,其综合成绩必须满60分才能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依次替补。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靖江教育资源网、靖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公开选岗。
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必须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种类选择本种类及以下种类的学校岗位。选岗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空缺岗位不再替补。选岗时间另行确定。
(八)聘用。
公开招录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学校与聘用的毕业生在选岗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试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在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的机械、焊接教师必须在二年内取得符合双师型教师条件的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21562(市人社局)、84854913(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3205(市纪委)、84812568(市教育局)
靖江教育网网址:www.jsjjedu.com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人社局
靖江市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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