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4-06-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公告》要求,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为做好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9月18日上午9:30-下午3:00。资格复审地点:徐州市人才市场(西安南路苏堤小区)一楼大厅。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③2007年、2008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并未就业的证明。④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⑤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4、从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9月21日在徐州市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市人才市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一百元面试考试费。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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