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考点储备(21)

2014-07-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即不超过50人。


  (2)注册资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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