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2014-07-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和《2010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全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共341名。其中,丰县47名、沛县38名、铜山县42名、睢宁县50名、邳州市63名、新沂市36名、鼓楼区10名、云龙区10名、泉山区10名、九里区10名、贾汪区25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三、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直接报到省辖市。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11日9∶00-4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4月11日9∶00-4月18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4月11日9∶00-4月19日16∶00。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

2、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等额补助。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后进行,费用退还到支付卡中。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费用未到账,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3日-7日。

五、笔试和面试考察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8日9∶00-11∶3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员。

(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察前,对进入面试考察的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考察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市选聘办根据选聘计划,按1∶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进行公示。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简章由徐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516-83732476、83732465

信息发布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徐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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