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招聘专职社工简章

2016-05-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招聘专职社工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的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02:00-05:00;报名地点:麒麟街道服务大厅前台。详情如下:
  麒麟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社工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麒麟街道专职社工选人用人渠道,提高社工队伍素质,鼓励和引导本区域优秀人才服务社会工作,经研究,在麒麟街道区域公开招聘专职社工。现将招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家乡、热爱基层,志愿在街道社区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人员需相应专业,其他人员专业不限。
  4、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麒麟街道户籍人员,或世居麒麟街道、因求学户口迁入就读的高校,暂未及时迁回的人员。
  6、2015年5月1日前取得麒麟街道行政区域内有效居住证的常住人员或者本人有麒麟街道行政区域内房产证的人员。
  7、2015年5月1日前来麒麟街道工作在职人员(麒麟街道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社保缴费记录满一年)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9、服从劳务派遣,具备招聘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被派遣单位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拟招聘名额20名,详见《麒麟街道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麒麟街道官方网站(http://www.njql.gov.cn/)和街道公示栏上发布公告,各村(社区)在本区域内张贴公告,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的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02:00-05:00到麒麟街道服务大厅前台报名。
  3、提供材料:本街道户籍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世居本街道、因求学户口迁入就读的高校,暂未及时迁回的人员,还应携带所在村(社区)出具的世居当地的证明)、常年居住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或者房产证、在麒麟街道工作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纸质材料),本人近期2寸〔35×45毫米〕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照片,制作准考证用)、《江宁区麒麟街道招聘社工报名表》(同时提供电子版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通知在麒麟街道官方网站上公布同时电话告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街道组织的各类招考,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麒麟街道官方网站公布同时电话告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由街道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街道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麒麟街道官方网站上公布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麟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工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南京麟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街道办事处为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
  专职社工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不享受其他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其工资待遇参照街道同类聘用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街道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咨询电话:52748068(组织办)、84121591(劳保所);监督举报电话:52748069(纪检办)。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麒麟街道官方网站(http://www.njql.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麒麟街道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本招聘简章由南京麟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释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麒麟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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