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稳定是人们的共同理想和追求,是人们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前提和保障。而社会和谐稳定的程度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关系、干群关系、劳资关系、贫富关系等,始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们重点关注的群体关系。近年来,师生关系、医患关系、政商关系等也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成为新的热点。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师生关系和医患关系的理解和评价都是正面的、积极的,少数负面现象也被谴责为离经叛道。如果有哪位学生对老师有不敬的行为和言语,都会受到指责,被认为大逆不道。但是,近年来师生关系频频曝出异常情况,一些师生之间感情冷漠对立甚至拳脚相向。在大学里,一些导师被称为“老板”,而一些年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则成为导师的“学术民工”。
医患关系紧张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一些医生受到患者或患者家属的人身伤害,甚至被杀害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职业形象受到损害,医务人员的职业神圣感受到挫伤,一些医院和医生发出抗议之声,有的医院为此加强安保,有的医生强烈反对自己的子女去当医生。
政商关系也可以叫官商关系。在我国传统社会,政商关系的声誉历来不如师生关系和医患关系那么好,既有官商对立,也有官商勾结。前些年,官商关系中的一些扭曲和腐败现象也让人触目惊心:有的官员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企业主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给官员送钱送物送色,拉拢腐蚀党政官员。
上述几种群体关系虽然领域不同、表现形式有所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在履行职务中形成的,本质上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是,此类服务又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性、市场化的服务活动,它们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不能用市场化的规则来维系和衡量相互之间的关系。师生关系、医患关系和政商关系带有很强的人文色彩和社会情怀,如果这些服务简单地以金钱和物质来衡量,那么教书育人、救死扶伤、依法行政就会走偏方向,滑向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的泥潭,毒化社会风气,扭曲人性,妨碍社会正常发育,影响经济健康发展。
实际上,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群体关系不可能一成不变。传统上,老师、医生和官员等群体具有资源、地位甚至道义上的绝对优势,群体之间的关系往往不平等,而且这样的关系状态也很少受到质疑。现代社会,普通人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个人选择的空间越来越大,人们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越来越强,群体关系中的不平等地位有所改变,人们不惧怕挑战传统的权威,努力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只是在此过程中一些人走了极端,抛弃了传统道德中合理的一面。一些教师、医生和官员错误地理解和践行市场化原则,把培养人才、治病救人、为企业服务简单地当成谋生甚至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把金钱至上当作职业追求,忘记了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以上述几种群体关系为代表,在现代社会,许多群体关系都在重构过程中,这是必然的,但不应该认为,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一切社会关系都可以简化为利益关系、金钱关系。师德、医德、官德、商德等仍是不可或缺的,只是它们的内涵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在坚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加入更多现代职业伦理的精神。
笔者认为,平等、互信、友爱、公正、法治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群体关系的基本规范。“平等”是指群体关系的双方无论地位、资源和能力有何差异,他们的法律地位和人格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而应该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互信”是群体双方本着真诚的态度加强沟通,交换信息、意见和观点,多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友爱”是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体谅体贴对方,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公正”是要求按照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待人接物、处理事务,没有偏私。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法治”是指一切行为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要树立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培养契约精神,按照政策法律办事,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建立良好的群体关系,平等、互信是前提,友爱是关键,公正和法治是保障。
建立健康和谐的群体关系,还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说,“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同时,要全面深化改革,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尊重劳动,特别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体现职业群体的劳动价值和社会价值,加大对不当行为的惩戒力度,这样不同群体之间才能够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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