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昆山市巴城镇招聘47人简章

2017-04-2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苏州昆山市巴城镇招聘47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6日(9:00-16:30),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昆山市崂山路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巴城镇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巴城镇工作力量,推动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不接受党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国外学历报名,职位专业参考《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3.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巴城镇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报名材料。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和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6日(9:00-16:30),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昆山市崂山路9号)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条件。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两日内到报名处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报名B01岗位的人员需加试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步、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昆山人力资源网及巴城镇公众微信号“水韵巴城”上公示。
  5.加分项。面试确定总成绩时,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限巴城籍),总成绩加2分。报考B01岗位,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汽车驾驶证、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项不累计计算。以上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
  五、体检、政审、录用和待遇。
  1.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资格复查和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人员,由巴城镇组织人事办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巴城镇组织人事办提出申请复核,巴城镇组织人事办在接受到复核申请的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
  3.录用。对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人力资源网及巴城镇“水韵巴城”公众号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待遇。按巴城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55921。
  本简章由巴城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655919。
  巴城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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