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人社协理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广场西路15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人社协理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人社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社协理员3人,其中宜城人社服务中心1人,上党人社服务中心2人。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人社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丹徒区户籍,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 、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后续笔试、面试成绩及聘用人员名单均由此网站对外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广场西路159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丹徒区公开招聘人社协理员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
(5)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于5月11 日在人社局412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选岗
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分别与宜城、上党人社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到相应单位就职。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招聘的人社协理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合同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缴纳五险。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896031
监督电话:80896015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