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海门市国有企业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简章

2018-03-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江苏省海门市国有企业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8名优秀专业人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4月15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江苏省海门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企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经研究,江苏省海门市城发集团、交通集团、保障房集团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简介
  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门市属一类国有企业,是海门城市基建和公用事业资产综合运营服务商,拥有地产、水务、金控、水利、农业、贸易、基建等七大业务板块。
  海门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门市属一类国有企业,主要围绕大交通发展战略,从事交通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路桥养护、园林绿化、道路管线和广告等业务。
  海门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门市属一类国有企业,主要围绕建设动迁安置房及政策性保障房,做好保障房投资建设、后续资产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拥有保障房建设、地产、贸易、物业管理等板块。
  二、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毕业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流”大学高校须为相应学科毕业)。
  招聘名额:8名(详见附件《海门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为海门国有企业发展急需的相关专业,重点招聘“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路桥工程、建筑工程管理、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园林、园艺、绿化、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类”等急需专业人员;
  (三)招聘对象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的,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或具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可登陆海门党建网(http://zzb.haimen.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报考承诺书》,填写完后,将上述材料与其他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扫描件,下同),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2018海门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发送到邮箱:hmbzfjt@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4月15日16:00。
  报名结束后,按照报考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二)初试与复审。对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体检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招聘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一次性依次递补。
  五、培养管理
  (一)工作试用。应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国有企业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一线岗位锻炼。
  (二)试用期满考核录用。对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特长和岗位需要,安排到国有企业合适岗位工作,国有企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谋职业。
  (三)享受相关待遇。招聘人员享受市属国有企业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海门市引进产业类人才政策,享受人才专项补贴等相关待遇。在海门工作五年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名校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享受补贴。五年后,在海门购房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名校本科生为购新房价的5%,硕士生每人10万元,博士生每人15万元。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海门党建网(www.zzb.haimen.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13-81262128,81261500。
  监督电话:0513-82213708。
  七、本简章由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及相关企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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