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讲话时提出的。可见四风问题是违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热点解析】
第一,四风问题具体的表现。有的领导班子、领导机关和一些领导干部“四风”严重: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基层,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然而近年来,不断有基层干部贪污腐败的事件见诸报端,让我们逐渐认识了小官巨腐的危害也在荼毒着一方百姓。有的冒领、侵占惠农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因为微权力下的微腐败侵害的是群众最直接的利益,损害党群干群的良好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第二,从具体的事件中寻找问题的原因。201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在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过程中,发现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于凡因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成为“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2011年,东滩村更名为东滩社区。这并非简单的名称改变,更意味东滩村变为了城中村。按照西安市的政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利,每户村民都留有一定面积的生活依托地,村委会可对其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收益由村民共享。于凡的问题,正出在东滩社区那130余亩生活依托地的开发建设上。自30多岁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主任后,经过近10年的经营,于凡把持了东滩社区的大小事务。随着房地产行业持续升温,土地开发价值不断攀升,紧握决策“大权”的于凡,打起了村民生活依托地的主意。土地开发,首先要选择开发商。于凡的做法是: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在与多家开发商洽谈后,于凡向陕西卓立实业有限公司索要到5000万元巨额好处费,与之私下签订了开发合同。涉及农民权益的重大具体事项,本应经集体研究决定,特别是在土地转让、出租、征用等问题上,必须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再作出决策,并接受村民监督。然而,一贯独断专行的于凡对村民的质疑置之不理,辩称他选的公司实力强、价格高,以此欺骗群众。 “坐地生财”这一方式,被于凡认为是“比较隐蔽的交易”,一不贪污公款,二不直接侵占公共资产,看起来不那么赤裸裸。为了掩盖违纪违法所得,于凡也是费尽心机。他要求开发商将钱款以转账形式转入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表面由于凡弟媳的父亲控股,实际是于凡投资并直接控制。此外,他还通过变更股东、伪造借款协议等方式掩盖腐败问题。更严重的是,为了减少阻力,于凡还怂恿开发商通过赠送干股、帮助偿还借款、直接给付现金等方式,贿赂社区党委书记及两委会全体干部,让他们和自己成为“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以达到控制两委会的目的。村两委会干部集体“沦陷”,进一步助长了于凡“不会被捉”的底气,使其敢于越红线、闯禁区,向党纪国法挑战。我们能够看到,小官巨腐猖獗的的原因:一、基层干部官小权大,素质低下,防腐拒变的能力不足。二、上级政府机关对于基层的监管力度不足,甚至包庇下级。三、官商勾结,手段多样隐蔽性强。
第三,整治小官巨腐要有铁腕手段。一、强化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方面强化监督,执纪从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创造条件畅通并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通过对权力监督的常态化,让贪腐现象无处藏身另一方面责任倒查,追究从严。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下属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让各级党员干部重视、警醒,从而自觉抓、主动抓、积极抓,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制衡、自律和他律相互补充、结合的长效机制。二、教育保障并重,使惩防体系配套。一是以案说纪强警示。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的同时,会同组织、宣传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小官巨腐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用身边典型问题和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此,树立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