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基层公务员你们还好吗?

2019-06-2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今年3月,中央政府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要求各地遵照执行。6月19日,青海省政府网公布了本省的实施方案,随着首批省级方案的出台,各地职级并行制度也即将步入落实阶段。
  而察叔发现,新旧政策的转换,对基层公务员的影响很大,由原来的全员晋升,到现在的有条件晋升,这给基层公务员释放了什么信号?今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基层公务员产生的影响。
  打破“一路躺赢”的现象
  2015年1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旨在解决“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问题。
  该意见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虽然也有“民主测评”等环节的要求,但实际操作中很少有人因为此种程序被取消晋升资格。
  这一政策实施四年多来,有不少县级以下公务员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福利。这让基层公务员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安慰:升官依然难,但工资涨了,心里还是美的。
  但察叔发现,基层也出现了另一种心态:既然迟早要涨,只是时间问题,那我就等着好了。
  因此,有不少人反映,部分基层单位存在“忙的忙死,闲的闲死”之怪象,某些人长期得不到晋升,便心灰意冷,奋斗意识、进取心都有所减弱,甚至有些人自以为进入了公职队伍就是端上了铁饭碗,开始“混日子”,工作积极性不足。
  这对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坚守在基层岗位上的公务员来说,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凭啥有人只要不出错,即便没什么工作成绩也可以“一路躺赢”,而有的人辛辛苦苦默默付出也只是和其他人享受一样的待遇?
  新政策的实施,便给了这种现象一个回应,中央的方案第十一条规定:“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同时,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县(市、区、旗)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察叔认为,引入“竞争”机制之后,打破了“等靠”的格局,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过滤那些存在“躺赢”心理、工作不认真、不主动的公务员。
  基层中青年公务员晋升更难了?
  根据方案规定,乡镇机关公务员最高可以晋升到正处级的二级调研员,职业空间往上提升了两个档次;同时,与之前从科员到副主任科员再到主任科员的层次相比,新规定中有一到四级主任科员四个层次,每两年就有机会晋升一级。
  同时,察叔也发现,新政策核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
  通过之前四年多的职级并行政策的实施,不少公务员经过职级晋升之后,该单位主任科员级的人员已经达到了规定的上限,而其他尚未享受到政策的人员则只能等领导得到更高一级的晋升、或者年龄大的前辈们退休之后才有可能享受到此待遇。
  这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中青年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今年机构改革之后,由于业务重新调整划分,部分单位的公务员编制数量减少了,随之而来的是能享受职级并行待遇的人员也会减少。
  同时,新成立的单位可能存在编制较多、人员较少的情况,进入这些单位的公务员面临的机遇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从具体情况来看,单位之间横向的差别还是有的。
  对于乡镇基层来说,“竞争”机制可能并不成熟,而且有不少其他因素的“干扰”,察叔认为,基层年轻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之路可能并不会太顺利。
  端了“铁饭碗”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
  于基层来说,年轻力量的加入,不仅可以推进体制的进步和制度的创新,也为基层业务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在实践中,上级好政策的落实一般还是以老一辈的干部为先,但我们也不应忽视年轻干部的感受,如何激励年轻干部发挥才能,如何保护年轻干部的积极性,是我们的制度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察叔认为,在落实职级并行新政策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央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其实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并不好把握,这需要基层在落实的时候不断细化实施方法,形成较为公平的晋升制度。
  同时,对于基层优秀的年轻公务员,应该提供更为广阔的晋升途径,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遴选制度便是激发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良好方式,基层公务员工作满一定年限之后,可以通过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遴选考试,进入上级机关工作。
  但察叔发现,目前各地的遴选制度落实情况并不相同,有的地方比较成熟,执行力度也比较大,有不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入了上级单位。
  还有不少地方遴选制度并不成熟,对于这些地方的基层公务员来说,遴选机会较少,职位数量不多,再加上单位的各种限制,这条路走起来也并不容易。
  因此,推进遴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让基层公务员在岗位上奋斗几年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以考试的方式进入上级机关,而不是只有职级并行一条路可以走。
  同时,建立和完善其他的上升途径,让各种晋升方式相互补充,又可以让基层那些有工作实绩、表现良好的公务员有更多的盼头,并且实现人才流动,为上级机关选拔出一批有基层经验的优秀公务员,对工作开展大有裨益。
  对政府来说,完善制度是当务之急,但对个人来说,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运用国家政策,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自己打造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而不应每天都抱着一种消极怠工、不思进取、怨天尤人的态度面对本职工作。
  “铁饭碗”一词的流行只能反映出很多人的心理惰性,其实无论什么工作,没有竞争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只是墨守成规,每天打卡敲钟,最终自己的未来只能在不断改变的形势中摇摇晃晃,而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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