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苏州市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公告(85名)已公布,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援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9〕3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苏教办函〔2019〕15号)的要求,我市将选派第二批优秀教师到新疆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根据省《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选派任务表》,我市第二批选派85名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新疆受援地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受援地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本次支教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根据受援地需求,以及我市各地援疆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第二批各市、区具体选派计划和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二、选派要求
1.各地依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选派首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苏教办〔2018〕6号)的工作要求和政策待遇,做好人员选派和保障,确保人员衔接到位,确保工作衔接到位,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请各地做好首批人员返苏后的工作安排。
2.各地要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学校选派支教教师。选派支教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敢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支教教师。
三、组织实施
1.各地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跟踪督查工作,共同组织实施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
2.各地各学校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教师援疆工作放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国家长治久安高度抓好工作落实。要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教师参加支教工作的热情,把援疆作为教师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重视支教教师后续发展,形成广大教师愿意支教、争取支教的良性机制。
3.各地要对照选派计划,认真抓好落实。11月6日前,请各地将选派工作负责人名单(附件2)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11月18日前,将支教教师人选名单(附件3)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Excel表格电子版一并报送);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报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电子版一并报送)。人选确定前,要与市教育局预先沟通,确认后再组织人选到三甲医院按照援疆干部人才要求进行体检。后续请各地按有关要求,做好支教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并与受援地进行对接,确保第二批支教教师于2020年春季开学前全部到位。
联系电话: 0512-65217389(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12-65151320(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1.援疆教师选派计划表
2.选派工作负责人名单回执
3.支教教师人选名单(样表)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