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考基本报考条件

2019-12-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江苏省考基本报考条件已公布,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历次江苏公务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教程(点击订购)进行备考。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轻松获取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报考条件信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届时将2021年江苏省考基本报考条件公布如下:

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户籍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点击查看各市户籍要求说明)

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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