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江苏南京市玄武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技人员公告(17名)

2021-12-0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1下半年江苏南京市玄武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技人员公告(17名)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至12月16日下午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苏公务员科恩资讯”公众号,微信号:jsgkworg,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玄武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玄武区卫生人员队伍,优化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精神,南京市玄武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岗位详见《南京市玄武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资格条件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至12月16日下午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审核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至12月17日下午17:00。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玄武区珠江路455号501-1室,可乘地铁三号线或公交52、6、80、68、313、44路浮桥站下)。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需携带个人情况简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全科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南京市玄武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人员,由玄武区卫健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之本人。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玄武区卫健委邮箱:1366286998@qq.com。
 
  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3682278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8日-12月20日9:00-12:00,14:00-16:00;
 
  6、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8日- 12月21日09:00-12:0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除现场报名人员外),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区卫健委通知相关人员。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玄武区卫健委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3682278
 
  招聘监督电话(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
 
  2021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12/t20211202_3217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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