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上述人员以曾取得的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限常州生源或常州户籍。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报考的,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常州户籍。
职位对生源地或户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报考驻常省监狱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如配偶或父母户籍已落户(报名前)我市(含所辖各区)或所辖县(市)的,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溧阳市的,或配偶系军人并在溧阳市服现役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
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