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2),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报本县<市、区>职位);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包括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也不包括我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