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计划予以核减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予以相应核减(具体职位表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gwyzlkszl/content/c008fc50-8c62-4325-bfba-3d9872f2cd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