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一)勤务辅警,男,共6名。
1、合成作战助理,3名,负责协助开展合成作战侦查等工作。
2、法制助理,1名,负责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办案中心勤务工作。
3、社区警务协管,2名,负责协助开展接处警、社区警务、治安巡防等工作。
(二)文职辅警,男,3名。
4、网络安全协管助理,2名,负责协助开展网络信息巡查、设备维护等工作。
5、新媒体运维助理,1名,负责协助开展宣传拍摄保障、活动宣传保障、微警务日常运维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情形
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邮箱报名yckfqgazzc@126.com。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②本人1个月内的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下同);④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⑤退役证;表彰奖励证明:⑥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联系人:卢先生、金女士,联系电话18252218316、13814388286。
(二)资格审核
分局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约定 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资格核合审格证,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考察应聘者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考试、阅卷。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等。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察后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此次招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合格的其他应聘人员,如服从调剂,在本年度内,可直接参加招聘单位其他勤务岗位应聘。
(七)公示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公安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后,与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参照已核定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由政治处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612(盐城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5-66872873(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对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并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是发现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应聘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